物业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是多少?
答:按房屋总建筑面积交存
目前,我市物业维修资金是按房屋总建筑面积交存的。
一是2008年5月以后,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标准为不设置电梯的房屋50元/平方米,设置电梯的房屋80元/平方米;
二是2013年5月1日后市区受让土地并配置电梯的住宅、非住宅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交存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
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设置电梯的7层及以下房屋18元/平方米、7层以上12层以下的房屋20元/平方米、12层以上房屋22元/平方米。
业主部分物业维修资金怎么交?
答:市区窗口直接交存
从2015年3月1日起,业主在办理交房手续前到维修资金窗口直接交存维修资金,市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按业主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业主第二天可登陆市住房局网站或关注连云港房地产网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哪些?
物业共用部位一般包括:
物业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物业共用设施一般包括:
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
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是多少年?
答:不同部位和设施保修期不同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温工程,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为2年。
物业维修资金使用项目需要进行审价吗?
答:需要
为了保证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我市市区所有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项目,均由申请人从备选库中随机抽取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价。
在物业维修资金申请使用过程中,按程序要进行二次审价,即预审和结审。
预审是指在维修工程施工方案制定后施工合同签订前对维修费用进行的审价,通过审计,基本确定方案中涉及的工程造价;
结审是指在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后拨付工程款前对申请人提供的最终维修费进行审计,通过审计,确认最终的拨付金额。
之所以要进行二次审计,就是要最大限度降低维修费用,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
关于维修方案的制定、施工单位的选择均由业主自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