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工作服务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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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工作服务日的通知
各区住(规)建局: 为了提高维修资金使用网上申请效率,规范维修资金使用网上申请业务,市物业管理中心从2020年1月1日起设立维修资金使用工作服务日,便于进一步服务已开始网上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小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时间 每周星期一、三15:00-18:00(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顺延)。 二、服务对象 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服务地点 海昌北路28号房地产交易大厦10楼1005室。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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